積極開展優生優育工作,以減少/控制“地中海貧血”基因的遺傳。
1.在我國地貧高發地區應推廣專項婚前檢查,婚前地中海貧血篩查,避免輕型地中海貧血患者聯姻,可明顯降低重型/中間型地貧患者出生的機會。
2.推廣產前診斷技術,如夫婦雙方均為β地貧基因攜帶者(β地貧雜合子),可于妊娠第8~12孕周吸取絨毛,妊娠第16~20孕周抽羊水分離脫落細胞,妊娠第20孕周后抽取臍帶血,或者采集孕婦外周血獲得胎兒DNA對高危胎兒進行產前診斷,重型患兒應及時終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