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診斷 心絞痛的診斷主要依靠癥狀,癥狀典型診斷即可成立在診斷冠心病心絞痛前,必須排除非冠脈疾病引起的心絞痛
2.心絞痛的分級 加拿大心血病學會提出的按誘發心絞痛的體力活動量而定的分級標準已獲得了廣泛的采用。這是紐約心臟協會功能分級的修改但比后者分級更為具體該分級標準如下:
Ⅰ級:一般的日常活動不引起心絞痛費力速度快長時間的體力活動引起發作。
Ⅱ級:日常體力活動稍受限制在飯后、寒冷、情緒激動時受限更明顯。
Ⅲ級:日常體力活動明顯受限,以一般速度在一般條件下平地步行1里路或上一層樓即可引起心絞痛發作。
Ⅳ級:輕微活動可引起心絞痛甚至休息時亦有這種分級有賴于準確地觀察病人。
由于臨床上病人的癥狀耐受性大不相同,故這種分級標準亦存在著一定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