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新《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5月24日實施,食品級雙氧水被重新允許做食品加工助劑;專家憂小微企業和黑作坊濫用工業雙氧水
公開資料顯示,在2007版的國標中,雙氧水是可以作為加工助劑使用的。而在2011版中,雙氧水被從該名單中剔除。而在新版的2014版國標中,雙氧水又重新獲得該“合法身份”。
國標的反復調整,令一些消費者疑惑,在食品加工中使用雙氧水是否有害?為何此前取消其食品加工助劑資格?現在再次恢復的理由又是什么?
對此,專家回應稱,很多人對這一規定存在誤解。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風險交流部副主任、食品安全博士鐘凱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雙氧水作為食品用消毒劑是一直可以用的。所謂的刪除和恢復,只是在類別認定上有所區別。
在2011年的《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1)》中,禁止了雙氧水作為食品添加劑、食品加工助劑用于食品加工。
但與此同時,根據2011年衛生部關于《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有關問題的復函,過氧化氫(即“雙氧水”)雖不再作為食品用加工助劑管理,但可作為食品用消毒劑及其原料繼續生產經營和使用。
這也就是說,在食品加工中從未禁止過雙氧水的使用。
北京食品學會常務副理事長、北京工商大學食品學院教授曹雁平向新京報記者表示,在農業部出臺的洗滌劑規定里,雙氧水一直是可以用于食品加工的,如用于食品的無菌包裝,進行消毒、殺菌等,“全世界都在用”。雙氧水可把微生物殺死,同時因其化學性質不穩定,受熱就會分解成氧氣和水,對人體無害,且是人類需要的,所以在食品加工中被廣泛使用。
曹雁平認為,“既然有人認為它可能有危害,那么就將它納入到食品添加劑的監管中來。這樣有一個好處,即可以對它的危害定期作出評價。如果沒有納入食品添加劑的監管,就不會有如此嚴格的監管。”
一直以來,不法商家使用雙氧水為雞爪、豬肚等食品“美白”不時見諸報端,加上“強腐蝕性”、“致癌”的說法,消費者對雙氧水是有很大憂慮的。
而食品專家指出,實際上,食品級雙氧水具有廣譜、高效、無毒、無殘留的特性。作為生產加工助劑用在食品、果蔬及飲料的生產過程中,能起到消毒、殺菌、漂白等作用。在國外,食品級雙氧水作為食品加工助劑也被廣泛用于奶酪的制孔劑,漂白肉類產品、茶葉、堅果,用做淀粉、牛奶等蛋白質的改良劑等。此外,食品級雙氧水更多地用于食品的消毒殺菌。
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副教授朱毅向記者指出,食品級雙氧水可不可以添加,其中的反復爭議可能和民意有關。實際上雙氧水很不穩定,在食品加工中很容易分解成水和氧氣,很少會有殘留。
即使在食品上有所殘留,由于其很不穩定,消費者通過加熱等方式可將其很快分解成水和氧氣,不會對人體構成傷害。
屢被曝光的美白豬蹄、雞爪使用“雙氧水”的消息,令不少消費者對“雙氧水”充滿警覺。
即將到來的5月24日,國家衛計委發布新版《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將正式實施,取代現行的2011版。一些曾在2011版被刪除出食品添加劑名單的添加物獲得“二次上崗”,再次出現在2014版新標準中,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就是其中之一。
按照新國標的規定,食品級的雙氧水可在各類食品加工過程中作為加工助劑使用,且殘留量不需限定。有消費者為此提出擔憂,一旦雙氧水作為食品添加劑“合法化”,或造成雙氧水使用泛濫,帶來更多食品安全隱患。
但食品專家向新京報記者表示,消費者不必恐慌。食品級雙氧水作為一種對環境無污染、無殘留、使用方便的環保型綠色產品,在國際上已被廣泛用于食品加工,不會對人體構成傷害。
北京食品學會常務副理事長、北京工商大學食品學院教授曹雁平表示,此前被刪除出食品添加劑時期,雙氧水沒有嚴格的監管。現在它作為食品添加劑回歸,并非對其“放寬”管制,而是“收緊”管制。但監管難度最大的,依然是數量龐大的小微食品加工企業以及黑作坊。
雙氧水有食品級與工業級之分,此次被允許在食品加工中使用的是食品級雙氧水。
新京報記者在電商平臺查詢發現,食品級雙氧水平均報價每噸3000元以上,最高近4000元。但工業級雙氧水價格普遍要低得多。生意社大宗榜數據監測顯示,今年4月國內工業級雙氧水價格上漲,月末均價漲至924元/噸,但漲后的價格仍遠低于食品級雙氧水。
北京工商大學食品學院教授曹雁平說,“純的雙氧水都沒有問題”,食品級雙氧水和工業級雙氧水在其他成分上存在差別,即含有不同的“雜質”。
國家對食品級雙氧水中除一定比例的過氧化氫成分外,其他成分的要求也十分嚴格,以確保食品加工中的使用對消費者健康不構成傷害。而工業級雙氧水,則有可能含有重金屬等對人體有害的化學成分。
曹雁平說,食品級雙氧水的生產廠家比工業級雙氧水廠家少得多,因為生產食品級雙氧水,需要有國家質檢總局的資格認證,接受的監管等級也要高得多。
還有一個需要面臨的問題是,“因雙氧水在食品加工中使用的劑量很小,很難在食品中檢測到。”
食品企業基于節省成本和采購便利性,可能違規采用工業級雙氧水冒充食品級雙氧水,這種風險是否存在,如何監管?
曹雁平指出,食品廠家如果用了工業級而非食品級的雙氧水,即為違法。如要判斷使用的是食品級還是工業級雙氧水,需對雙氧水的生產和銷售環節進行監管和控制。
從監管制度上,“國家要求所有的食品添加劑購買要登記購買信息。按照規定,食品企業使用食品級雙氧水,一定要從有食品級雙氧水生產資質的企業購買,還需供貨廠家提供生產資質和產品的檢測報告。”
不過,盡管有了監管機制,仍存在監管難點。在曹雁平看來,監管難度最大的在于小微食品企業。小企業對食品添加劑的規定不夠了解,還有些小企業明知違規卻故意為之,過量使用或違規使用禁用的食品添加劑。對雙氧水的使用,“數量龐大的小微食品加工企業,甚至沒有生產資質的黑作坊,監管難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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