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噪聲監測儀器的選用
為防治噪聲污染,保障城鄉居民生活工作和學習的聲環境質量,國家環境保護部發布了
GB3096-2008《聲環境質量標準》.
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以及GB22337-2008《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并于2008年10月1日開始實施。
在以上三個環境噪聲測量標準中,都提到環境噪聲監測儀器為積分平均聲級計或環境噪聲自動監測儀, 其性能應不低于GB3785和GB/T17181對2型儀器的要求。在老的聲級計標準中,將聲級計按準確度等級分為0型、1型、2型和3型。新的聲級計標準將聲級計按準確度等級分為1級和2級,它們與老的1型和2型相當,不再有0型和3型。